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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3年准予聘請准用教員許可証 (盧光輝)

Descriptive
香港教育司署 (成立於1865年) 發出
16/02/1963
25.4 x 17.8 厘米
紙, 黑墨印刷, 藍色印章
標題 : 「表格七 / 一九五二年教育條例 / 准予聘請准用教員許可証」
米黃色紙張, 黑墨印刷, 黑色及藍色原子筆字跡。 證書上貼有一張黑白證件照片。 照片上有香港教育司署壓印。
1920年代前, 學校教師 (特別是新界學墊教師) 的水平參差, 有的是前清秀才, 有的是國內專科或師範畢業生。 1920年代後, 政府開始重視教師的正規培訓, 分別於1933年及1952年修訂教育條例, 對教師的認可資格及聘用準則作出嚴格規定, 以確保及提高師資的質素。 此准予聘請准用教員許可証由教育司署發出, 准許九龍英文學校聘請盧光輝先生在該校任教英文科。
  • 柏立基教育學院校友會

https://imagedb.museum.eduhk.hk/tc/items/1e80314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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